根据中山市新冠肺炎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专班下发的关于停止执行《关于印发中山市医疗机构就医接诊要求(第三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山市疾控部门每日下发的《风险区来(返)中山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现调整我院就诊患者管理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所有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四必查一询问”预检分诊要求。
(二)住院部各病区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不得自行离开病房,患者和陪护应正确佩戴口罩,不串病房、不聚集。
(三)对于有流行病学史(包括来自中高风险区、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及健康码异常者)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十大症状(以下简称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门诊患者和普通急诊患者,需按相关规定规范转诊或指引其采用非公共交通的方式前往火炬开发区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门诊就诊要求
(一)对近 7 天内行程涉及低风险区(低风险区具体名单详见中山市疾控中心每日发布的《风险区来(返)中山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就诊患者,无流行病学史、无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 按要求需完成到中山市后的“三天两检”:
①未持有落地后第 1 次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指引其前往火炬开发区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②已持有落地后完成的第 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到第 2 次检测时间的),即可按常态化要求就诊。
③如预检分诊发现患者第 2 次核酸检测时间节点已到未完成检测的,则需持核酸检测采样证明(无需等待检测结果)即可按常态化要求就诊。
(二)对近 7 天内行程涉及中山市外,不涉及境外及境内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就诊患者,无流行病学史、无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持落地核酸阴性证明或落地后核酸检测采样证明就诊(无需等待检测结果)。
(三)近 7 天内未离开中山,无流行病学史、无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常态化就诊,无需提供核酸阴性证明。
三、住院患者要求
(一)来自非境外及境内高、中、低风险区的非急危重症患者,持本市72小时内的核酸阴性结果方可办理入院。
(二)来自低风险区的非急危重症患者,完成到达中山“3天2检”后凭本市72小时核酸阴性结果方可办理入院。
(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急危重症患者、高危孕产妇等的及时救治;如病情急需住院救治的且未满足上述条件者,医护人员须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进行救治,并严格按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四、核酸采样
(一)来自低风险区,行第一次落地核酸的,引导其前往火炬开发区医院或其他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采样。
(二)除低风险区第一次落地核酸外,其他无流行病学史及无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人员可在我院常规采样。
中山源田骨科医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组
2022.07.04
上一篇:关于调整我院就诊患者管理的规定
下一篇:中山源田骨科医院2022招聘公告